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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困难家庭采暖补贴1月5日起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5日06:44  燕赵都市报

  个别供热企业发放时间推迟,领取前请先打电话咨询

  1月5日起至3月15日,2010至2011年度参加石家庄市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补贴开始发放。符合条件的群众可以到相关供热企业领取。不过,领取前,最好提前打电话进行询问。

  据了解,此次发放补贴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每户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内五区和高新区“两参”退役人员(指1954年以来参加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采暖费补贴,参照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发放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即每户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的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现居住地供热方式,分别给予采暖补贴。

  1月4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大部分供热企业已经准备就绪,但有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暂时不能发放。为此,晚报提醒符合条件的群众,领取补贴前,最好提前给供热企业打电话咨询具体发放时间。此外,由于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工作量大,发放时间恰逢供热繁忙期间。而且,从近几年情况看,发放初期人员较为拥挤,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因此,请大家合理安排领取时间,尽量错峰到所属供热单位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记者崔虹实习生赵玉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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